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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不利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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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綠色建筑的技術(shù)標準、工藝體系、政策舉措,與建筑的規(guī)劃設(shè)計、施工生產(chǎn)、材料開發(fā)、拆除回收等各環(huán)節(jié)是割裂的,沒有形成一套相互支撐、協(xié)同配合的工作體系。
(二)不能滿足消費者需求
現(xiàn)階段我國建筑業(yè)總體上仍沒有改變粗放的生產(chǎn)方式,建筑耗能已經(jīng)成為我國經(jīng)濟發(fā)展的軟肋。
目前,綠色建筑從規(guī)模、數(shù)量和運行質(zhì)量上,都與消費者對住宅品質(zhì)的要求存在非常大差距。以2015年為例,獲得綠色建筑標識評價的項目總面積占城鎮(zhèn)竣工項目總面積(包括住宅和公共建筑)的比例不足5%,獲得運行標識的綠色建筑總面積占綠色建筑總面積的比例約5%。
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建筑項目面積預(yù)測
截至2014年底,全國共有2,559個項目獲得了綠色建筑評價標識,總建筑面積超過2.8億平方米;截至2015年底,全國累計有4,071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,建筑面積超過4.7億平方米;截至2016年底,全國累計有7,235個建筑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,建筑面積超過8億平方米。
我們預(yù)計,截至2018年底,我國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建筑項目面積將達到18.6億平方米;截至2022年底將達到65.0億平方米。
2025-05-08
2025-05-07
2025-03-11
2025-02-25
2025-02-11
2024-09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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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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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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